同年10月,起义南下部队一部由朱德率领到达赣南会昌一带,李硕勋受朱德委派,赴上海向党中央请示工作。他日夜兼程,风餐露宿,到达上海向党中央汇报了南昌起义军在赣湘粤边艰苦转战的情况。后被党中央留在上海从事党的白区工作。1928年4月,被党中央派到武汉工作,因被敌人注意无法与党组织接头而返回上海,先后被任命为中共江苏省委秘书长、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省军委书记,后又任浙江省委代理书记。1929年春再回上海,任中共沪西区区委书记。同年秋改任中共江苏省军委书记,和省委书记李维汉一起领导江苏的武装斗争,发动和领导了苏北的农民起义,把苏北南通、海门、如皋、泰兴等地的农民武装统一改编为中国工农红军第14军。1930年任中共江南省委(江苏、安徽、浙江和上海市)军委书记。
1931年5月,中央决定调他去中央革命根据地任红7军政委,他愉快地接受任务,取道香港,转赴红七军。当时,中共广东省委设在香港,迫切需要大批干部。为此,省委特别请求中央把李硕勋留在广东省委。中央遂任命他为广东省军委书记。同年7月,他在去琼州(今海南岛)检查指导工作途中,因叛徒出卖,不幸被捕。
在狱中,敌人对他用尽酷刑,妄图从他口中掏出党的机密。但他忠贞不屈,不论敌人如何严刑拷打,除了“我是共产党员”的回答外,没有让敌人得到一丝一毫的东西。敌人打断了他的腿骨,打烂了他的皮肉,但摧不垮他的浩然正气。他在狱中给妻子赵君陶写信,表达了视死如归的英雄气概和对妻儿的至深情感、无限期望。
1931年9月中旬的一天,李硕勋被国民党反动军警押出监狱。由于他的腿骨被打断,不能行走,敌人用竹箩把他抬到刑场。这位铁骨铮铮的共产党员慷慨赴死,从容就义,年仅28岁。新中国建立后,朱德为烈士题跋:“硕勋同志临危不屈,从容就义,是人民的坚强战士,党的优秀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