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视与城市融入
“民工”是“农民工”的简称。从社会分工角度来看,农民本来是一种职业,然而在中国农民自古以来就带有身份的色彩。
改革开放以后,农村生产率的迅速提高,使本来就人多地少的农村有了大量剩余劳动力,当城市工矿产业改革迈开脚步时,大批农民涌入城市务工。其时在上世纪80年代中期。
城市对农民入城,既欢迎又有些排斥。农民进入城市大多干的是最苦、最累、最脏、挣钱最少的工作,的确填补城市职业的许多空白,给城市居民带来许多方便,也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发展;然而,农民涌入城市也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使得城市居民对他们产生一种拒斥意识。
入城务工人员所受到的经济上、政治上的待遇,与有城市户口的工人相比确实也是“二等工人”。他们与有城市户口的工人同工不同酬,同工不同权,同工不同福利保障,就业单位的管理人员还把他们当作另类工人管理,甚至有的城市规定限制他们进入某些行业就业。
这些现象,不仅明显违反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选择职业、取得劳动报酬等一系列权利;而且背离了现代社会通行的文明准则,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平等规则,伤害了为数众多的社会成员的尊严,固化了城乡二元结构,妨碍城市发展的正常化进程,甚至对目前的贫富两极分化也起着推波助澜的作用。给人们直接的感觉,就是它放大着社会业已存在的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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