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广播网消息,近日,据曾以景德镇公安局办公室副主任的身份兼任景安驾校校长的黄某及其女儿反映,江西省景德镇市公安局从2007年开始,陆续使用了当地景安驾校账上的4700多万元资金。这些款项,大多数是以报销水电费、汽油费、购买车辆等名义支出的,甚至还有以住房公积金名义转走的现金。记者就上述问题正式采访景德镇市公安局,暂未获回复。(5月7日 人民网) 公安局作为国家重要的执法机关,理应与经营性的企业划清界限,而且据2004年5月1日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定,公安局也不能与驾校有任何“裙带关系”,然而,现实却告诉我们,“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还在一些地方依然存在。 从黄某向记者提供的2007年至2013年的账簿显示,在五年半的时间里,景德镇市公安局经景安驾校拿走的钱款,多达4700万。短短五年时间,一个公安局就从驾校拿走4700万元,如此大一笔数字,如果真的相互之间没有关系,那不是这间驾校太傻,就是这个公安局太霸道。 而驾校当然不傻,不然也赚不了那么多钱,拿不出这么多钱给公安局,而公安局,恐怕也不是霸道那么简单,据2013年3月26号,景德镇市公安局向市检察院出具了一份情况说明,其中写道:“目前该驾校的资产,均属我局所有。” 也就是说,虽然明面上驾校已经与公安局脱离关系,但实际上,这层关系依然藕断丝连,不得不佩服公安局的领导们,能想出这么妙的“金蝉脱壳”+“明修栈道暗度陈仓”之计,着实给广大网友们上了一课。 而令人疑惑的,其实还不止他们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更在于身为执法者本身的公安局,为啥能知法犯法并且知法犯法呢?要知道,公然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法》于不顾,就是违法;从驾校拿走4700万更是严重违纪违规;那么他们是哪里来的这么大的胆子呢? 再者说了,他们之间这类似于潜规则的关系为啥能够持续数年之久,这其中有哪些关联,又都做了些什么上不了台面的事情?监管者又何在?恐怕都还需要等待有关部门的认真查处,只是希望真相出来的这一天不要太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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