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社会保障机制的基本思路是:鼓励社会办有偿服务的老年服务机构。政府在规划、土地、税收上给予支持。政府科学合理规划、制定服务规范、加强服务监督,严格有序管理。政府最重要的就是按照人口规划区域老年疗养院,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和经营,收费实行差异化。服务规范包括建设的标准和技术规范、经营服务的标准和技术规范、收费的标准(以微利核定:成本+1—2%的毛利,其收费标准同一地域统一)。老年疗养院的基本条件要有住宿、食堂、超市、医疗室(所、院)、娱乐和学习场所、健身场所、绿化率不低于30%。住宿满足四人居一室一卫,四人居一室一厅一卫,二人(家)居一室一厅+厨卫,一人(家)居一室一厅+厨卫,一人(家)居二室一厅+厨卫,一人(家)居二室二厅+厨卫。现有的老年疗养院的基本条件必须按照统一的标准完善,达不到统一标准的一律不得再办老年疗养院。老年疗养院的规模:5万人以下的镇(乡),单个老年疗养院的规模在容养人50人以上;5万人以上30万人以下的城市(镇),单个老年疗养院的规模在容养人300人以上;30万人以上100万人以下的城市,单个老年疗养院的规模在容养人1000人以上;100万人以上的城市,单个老年疗养院的规模在容养人2000人以上。老年疗养院的所有服务和安全由疗养院统一负责,所有服务人员必须达到服务技术要求才能上岗服务,老年疗养院符合老年大学办学点条件的也由老年疗养院对老年大学联系并组织,老年疗养院对外的文化、体育集体交流活动由老年疗养院联系并组织。老年疗养院要有专职机构(人员)负责宣传思想政治工作。同时政府鼓励社会:单位和个人通过政府的专门部门或者基金进行社会捐赠支持老年人事业;单位和个人也可以经过政府批准,设立由政府有关部门监管的单位和个人独立出资的支持老年人事业的基金(不能接受本单位或本人以外的资金);单位和个人也可以通过政府批准定向为政府举办的老年活动项目捐赠或者赞助;单位和个人也可以通过政府批准向老年人中的困难人员进行资助。在政府老龄工作机构指导下建立老龄协会,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州)、县(市、区、旗)、镇(乡、城市街道办事处)、社区(农村的村)均建立老龄协会,协会下设体育方面、文艺方面、文化方面的活动分会(或者小组),有序组织健康有益的活动。
稳定家庭保障机制的基本思路是:把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作为基本的养老方式。传统的家庭分散式的养老方式占的比重很大,目前还是主要的老年人养老方式,这种方式有利于亲情关系的升华,有利于忠孝观念和意识的延续和传承,有利于中华传统文化的继承和发展。坚持传统的养老方式,按照中国传统的家庭养老方式,由老年人在自己的家庭养老,要教育和培养老年人的独立生活能力,要教育和培养人们的孝道思想,要教育和培养全社会的尊老敬老意识,形成牢固的老年人幸福生活天堂的社会基础。为营造舒适的老年人养老的生活环境,政府在城市、城镇、乡村建设中要规划、建设老年人活动、学习、休闲、娱乐、锻炼的足够场所、场地、设施;政府在管理中要高度重视老年工作,政府的社会服务要把老年人的服务放在十分突出的地位;通过社区老龄协会和各级专门分会组织开展政治、文化、体育、艺术、学术活动;特别要重视发挥以社区为基础的对于老人养老的组织、管理和服务的作用。这也是家庭为主,政府关怀、社会辅助的最基本的最有效的老年人养老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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